來源:上海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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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副部長潘岳昨日表示,新修訂的環保法貫徹了中央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大限度地凝聚和吸納了各方面共識,是現階段有力度的環保法。
據介紹,針對此次修改,環保部門至少已經研究了十年,啟動修改以來調研論證歷時三年半。潘岳說,新環保法具有三個突出特點:一是現實針對性。二是對未來的前瞻性。三是權利義務的均衡性。這體現了生態文明建設的新要求,體現了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創新的新方向。
潘岳表示,新修訂的環保法在三個重要領域內都有所突破。
個突破是推動建立基于環境承載能力的綠色發展模式。新環保法要求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實行環保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制定經濟政策應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對未完成環境質量目標的地區實行環評限批,分階段、有步驟地改善環境質量等。這些規定將成為推行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建立基于環境承載能力的發展模式,促進中國經濟綠色轉型的重要依據。
第二個突破是推動多元共治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新環保法在推進環境治理現代化方面邁出了新步伐。它改變了以往主要依靠政府和部門單打獨斗的傳統方式,體現了多元共治、社會參與的現代環境治理理念。其中,各級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企業承擔主體責任,公民進行違法舉報,社會組織依法參與,新聞媒體進行輿論監督。
新環保法明確公民享有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新增專章規定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
第三個突破是新環保法加重了行政監管部門的責任。
潘岳說,目前重要的就是如何堅決貫徹這部新法,如何發揮它在中國經濟綠色轉型中的作用。各級環保部門要準確領會、盡快熟悉新法。通過廣泛的宣傳和培訓,引導企業和公眾適應和運用新法。重要的是加強執法。再好的法律,也只有通過嚴格的執行,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