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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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環境報訊 為做好新形勢下環境信息發布和政策解讀工作,切實提高環境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水平,環境保護部日前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各級環保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環境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的重要意義,緊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把握大勢,找準輿論引導的切入點、著力點,提高認識、完善制度,進一步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營造有利于推進環保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凝聚全社會保護環境、齊心協力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正能量。 《意見》為當前各級環保部門加強環境信息發布工作指明了路徑。 一是完善信息發布工作機制。各級環保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信息發布的有關制度,主動、及時、全面、準確地發布信息。要重視做好日常環境信息發布工作,暢通信息發布渠道,努力滿足公眾對環境信息的知情權。 二是健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發布機制。突發環境事件和重污染天氣信息發布要由履行統一領導責任或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當地政府時間發布信息。擬發布的重要信息應反復核實,確保準確無誤。 三是形成重要環境信息發布與政策解讀聯動機制。在發布重要的環境信息時,要加大政策解讀力度。根據信息的重要性、敏感性,配發解讀,確保政策解讀與新聞發布同步進行。 四是推動建立專家解讀機制。環保部門要充分發揮專家在環境新聞發布工作中的作用,積極組織專家出席新聞發布會、媒體通氣會等,讓公眾更好地了解環保相關政策、舉措。 五是建立媒體溝通協調機制。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尊重媒體采訪報道權,正確對待輿論監督。 《意見》特別提出,要高度重視網上輿論的引導工作。包括切實做好輿情監測預警;有效回應網絡輿論熱點;積極發揮微博等新媒體優勢,與網民互動交流,回應公眾關切等。 《意見》強調,各級環保部門在加強環境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時,要堅持主要領導負總責。要在財力、物力等方面給環境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有力保障。要加強新聞發言人及其團隊的培訓,加強對新聞采編人員的培訓、教育和管理。 此外,《意見》提出,各級環保部門要把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納入領導干部工作實績考核內容,考核結果作為有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