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政策從嚴促能源結構加速調整
更新時間:2021-01-21 點擊次數:1419次
面對越發嚴峻的環境形勢,環保部對于各類能源項目的審批也變得更加謹慎和嚴格。
近日從自治區推進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電視會議上了解到,由于新疆2013年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超出國家“十二五”允許排放量12.8%,上半年,新疆上報給國家環保部的5個新建火電項目均被退了回來。
“五大火電項目被環保部退回,說明在權衡經濟發展與環境問題時以優先保證環境為先。我國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要切實做好環境保護工作,必須先保證氮氧化物治理設施即脫硝工程跟上,再來建設火電項目,這也有利于我國環保產業的發展。”中投顧問環保行業研究員侯宇軒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道。
“對于治理環境污染,環保部應該發揮其重要作用,而且環保政策對于加快我國能源結構調整有著重要的意義。對于國家來說,應該讓地方和投資者有一個選擇,國家應該從戰略上、總量上來控制,而不是說從每一個項目上來批,實際上,針對每一個項目來批的項目應該是環保部,環保部的職能其實是應該加強的。”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道。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由于采取粗放型發展方式,帶來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資源環境越來越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制約。環保部退回火電項目,表明了要堅決治理環境污染的決心。能源結構問題與大氣污染緊密相關,與節能減排工作密切相關。如果說淘汰落后產能關系到眼前的節能減排指標,那么,優化調整能源結構則關系到中長期的節能減排效果。
侯宇軒指出,火電項目被退回后,用電市場將會出現缺口,為了彌補該缺口可能會使用清潔能源來替代,新疆地區又有充足的自然能源(太陽能、風能),雖然清潔能源前期建設投入成本較高,但從長遠來看,與火電項目的成本相比差距不大。因此,該環保政策有利于加速能源結構調整。
然而對于火電項目被退回,林伯強則表示不同的看法。
“這應當是一個短期內的懲罰性措施,時間過了以后就會好了。現在東部不讓上火電項目,只能在西部上,這個是沒有選擇的。新疆能不能做得更好,我覺得是可以的,而且我認為環保部應該給新疆更大的能源空間。”林伯強對記者表示。
目前,我國對于東部地區的火電項目的控制是較為嚴格的,然而,從實際出發,東部要上核電項目的話仍需要一定時間,而風電和太陽能的發展有沒有形成規模。中國對于電力的需求仍是強勁的。火電項目就只好轉移到西部,但這樣只能是將污染從一個地區轉移到另一個地區。
林伯強指出,就目前而言,不讓新疆上火電項目是不太現實的。新疆如果要上火電項目,必須要和動力輸出相配套,這個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新疆當地是沒有那么大市場的。同時,一定要符合環保部的要求,對于脫硫脫硝的措施一定要嚴格執行,這樣才能將污染問題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