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政協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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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大力發展環保服務業,加快建立和完善環境污染的第三方治理。”國家發改委環資司副司長馬榮日前在“經濟新常態下環保產業”論壇上發言時的表述,引起業界對環保第三方治理的進一步關注。
“誰污染、誰治理” 說來容易做起來難
環境污染治理已成為近年來的大焦點,但環境污染狀況卻始終不容樂觀。近日發布的《中國低碳經濟發展報告(2014)》指出,2013年霧霾發生面積大、持續時間長、污染程度更高、危害程度加大,中國要*霧霾問題至少需要15-20年左右。水體方面,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院長孟偉表示,中國污水排放總量遠超過環境容量,僅COD(化學需氧量)就超出環境容量4倍多。土壤污染更觸目驚心,《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顯示,全國土壤污染嚴重,總超標率16.1%,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堪憂,工礦業廢棄地土壤環境問題突出。
污染在不斷加劇,另一方面卻是多地出現污染治理設施限制或間歇運行。在桑德集團董事長、環境商會會長文一波看來,出現以上的怪現象,重要的原因在于排污企業缺乏社會責任、有效監管缺失。但與此同時,他還指出,這也顯示出我國工業污染治理依然沿用“誰污染、誰治理”的思路正在受到越來越多的挑戰。
“企業作為市場競爭主體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法人,在經濟利益驅動下,很多企業想方設法降低防治成本,總是為單純地追求經濟效益而減少對環保的各種投入,難以從宏觀和長遠的角度建立有利于環境保護的自我約束機制。”文一波表示,“例如一些工業園區,每個企業污水排放都達標了,但園區周圍還是有污水排放。”
他表示,由于受自身規模、經濟實力和技術水平等因素的制約,每個企業都自建污染治理設施處理自身排放的污染物,實際上很難做到。即使建了污染治理設施也常處于半開半關狀態,給監督管理增加了難度。另外,污染治理設施實行非專業化、非社會化管理,運行效率低下,結果導致一些地區污染治理設施因缺乏資金而無力興建,即使有的地方建得起也無力運行,造成建得越多、包袱越重的現象,嚴重影響污染治理效果。
“你排放,我治理” 專業人做專業事
“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這是在日前京津兩地聯合舉辦的黨外人士共促協同發展座談會上,天津市政協副主席、民革天津市委主委田惠光提出的一個全新的大氣環境治理理念。
所謂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即排污企業以合同的形式通過付費將產生的污染交由專業化環保公司治理。主要包括兩種運作模式:一種是適用于新、擴建項目的“委托治理服務”,另一種是適用于已建項目的“托管運營服務”。由“誰污染、誰治理”變為“污染者付費、專業化治理”,這已在歐美國家的減排治理中普遍應用。
工業企業為治理設施找個“管家”,將自己不熟悉的治污交給專業公司,由他們來全權打理企業的環境治理。近年來,環保產業界一直在呼吁推動工業污染治理第三方運營的進程。
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提交《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建議》的提案,建議第三條就提出了“為確保第三方治理模式的順利推行,消除排污企業對環保公司能否保證治污效果以及環保公司對排污企業能否及時足額付費的擔憂,建議借鑒房地產中介交易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中介支付機構。”
第三方環境治理,無疑正悄然改變著我們的傳統思維。
一方面,排污企業由于采用專業化治理降低了治理成本,提高了達標排放率;另一方面,政府執法部門由于監管對象集中可控而降低了執法成本;此外,還刺激了環保企業和產業的發展;可謂一舉三得。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劉世錦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道:“之前企業要做環保,無疑要增加投資,提高成本,所以很多企業總感覺綠色發展是一個負擔。我覺得綠色發展恰恰是一個新的機遇,是中國經濟增長新的增長點,目前需要的是轉變觀念。”
“環境專業化運營,其好處是顯而易見的。”文一波說。據介紹,桑德集團旗下目前有十幾個工業委托運營項目。專業的環保企業在技術、設備運管、問題應對處理能力方面,要比排污企業具備明顯優勢;同時,通過合同劃定的明確責權,生產企業和環保部門都會對環保企業進行監督,后者對污染治理將極其重視。
“從環保企業的角度來看,如果有自己的核心競爭力、綜合實力和優勢的話,通過第三方治理模式可以很容易地做強、做大,事實已經證明了這一點。”國電清新總張開元說,這種模式對排污企業也有很大好處,省去了治理的麻煩。“本來是一個被監管方的企業,變成了對專業公司的監管方,甩去了包袱,安心做生產。”
“扶上馬送一程” 扶持政策制定中
公平的市場環境是否能確定被業內認為是橫在第三方治理環保企業發展道路上的一道坎。
環保部科技司副司長胥樹凡表示,“我接觸過很多企業的老總,他們并不需要政府給多少財政資金支持,關鍵要給他們建立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比如很多大的國企都成立了自己的環境治理公司,好的項目都會自己消化,只有一些他們認為自己做起來有難度,又沒利潤的項目才會拿到市場上來。即使這樣,我們用自己的專業優勢,也是會有利潤。”文一波說。
有電力行業人士表示,以1.5分的脫硫電價補貼為例,對一些電廠來說根本不夠,但如果讓專業脫硫公司來做,還會有合理利潤空間。
張開元甚至曾經在一次國家發改委組織的座談會上,提出不要再增加補貼了。“因為在現在這個補貼力度上我們還有事可做,如果再提升補貼,所有的治理項目都變成了盈利項目,給我們的市場就會*沒了。我們的訴求是要給企業創造一個公平的市場環境,而不是增加多少補貼和稅收優惠。”
碧水源總戴日成也認為,一個是價格問題,另一個是環境標準問題。如果沒有很好的價格體系,企業的服務做不好;同時高標準才能催生新技術、新的服務,但是,現有的環境標準遠遠落后于環境形勢的變化。
在中國環境投資聯盟理事長王世汶看來,要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發展,重要的是做好環境污染治理的監管。“只有監管真正嚴格起來,才會催生出市場需求,需求的大小決定了產業的規模和前景。如果監管到位了,處罰足夠嚴厲,企業無法偷排或者閑置環保設施,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市場也就起來了。”
中科院科技政策管理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認為,公平的競爭環境應該包括法律和政策環境,即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能夠通過立法固定下來,不受不利因素影響,同時還要有更好的監管環境。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包括財政部、住建部、環保部等多個部委都在積極推動“第三方服務”的新模式。無論是發改委、財政部、環保部、科技部都在為第三方服務政策的推行做各種準備,是近年改革的重點。
早在2007年,政策層對于推行工業污染第三方治理就開始了研究。2008年初,國家發改委、當時的國家環保總局聯手在電廠脫硫領域推行特許經營試點,將電廠的脫硫設施交給第三方專業治理公司,以脫硫電價款對達標的治理服務進行支付。
“發改委正在牽頭研究制定環境第三方治理的改革措施,預計年內完成該項工作。”馬榮表示:“今明兩年是落實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的關鍵時期,國家發改委將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繼續加大對環保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完善財稅金融投資等相關政策的支持,推動環保產業加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