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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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網南京5月5日電 記者馬超 通訊員雒呈瑞 張英姿 資源被盜采,背后是否有瀆職行為發生?河流被污染,環保部門盡沒盡到責任?生態環境被破壞,有關執法部門是否以罰代刑?針對以上問題,南京市檢察院決定,全市檢察機關從即日起開展為期10個月的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行動。
據介紹,生態環境保護專項活動期間,南京檢察機關將監督有關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破壞生態環境犯罪的案件線索,依法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以及新聞媒體曝光的破壞生態、污染環境的案件增強打擊力度;依法查辦國家工作人員在環境資源監管保護領域的貪污賄賂、瀆職侵權職務犯罪案件;會同相關行政執法機關、*機關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長效機制,推進執法司法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形成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犯罪的合力。
“全市檢察機關將加強與環保、*、法院等部門的協作配合,重點打擊污染環境、非法占用農用地、盜伐、濫伐林木等犯罪活動。”南京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汪莉介紹說,南京市檢察機關積極履行批捕、起訴、立案監督等職能,建立生態環境案件專門辦理小組和快速辦理機制,切實解決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等問題。
“考慮到新聞媒體往往能時間獲悉并報道污染環境事件,我們將主動與有關媒體對接,聘請新聞記者擔任專項行動檢察聯絡員,及時提供破壞生態污染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線索。”汪莉說。
據悉,2011年以來,南京市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生態環境犯罪案件24件38人,受理起訴35件70人;查辦環境類瀆職案件3件6人,同時,在查辦瀆職線索案件時牽出多起貪污賄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