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大部制改革穩步推進 將實行獨立統一監管
更新時間:2014-02-12 點擊次數:1718次
根據生態系統的整體性而確定的“環保大部制”改革正在穩步推進。根據這一框架,環保部將實行獨立而統一的環境監管,建立起陸海統籌的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區域聯動機制。按照這一思路,國土資源部、林業局、水利部、海洋局等相關部門中與環境保護相關的職能,有可能并入環保部。
環境保護部網昨日刊發的環保部部長周生賢的講話稱,“環保部將實行獨立而統一的環境監管,健全"統一監管、分工負責"和"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單位負責"的監管體系。”
在談到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時,周生賢表示,生態系統的整體性決定了生態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必須打破區域界限,統籌陸地與海洋保護,把海洋環境保護與陸源污染防治結合起來。
這是作為環保部部長的周生賢,第二次公開談及國家海洋局職責范圍內的海洋生態系統保護問題,以及國家林業局職責范圍內的林業生態系統保護問題。
去年11月,在中國環境與發展合作委員會(下稱“國合會”)2013年年會上,周生賢說,當前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改革有五個重點,包括建立統一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建立陸海統籌的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區域聯動機制等。
在10日的公開講話中,周生賢說,要建立統一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對工業點源、農業面源、交通移動源等全部污染源排放的所有污染物,對大氣、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洋等所有納污介質,加強統一監管。
“實行獨立而統一的環境監管”是一個新的提法。周生賢解釋說,環保部門將健全“統一監管、分工負責”和“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單位負責”的監管體系,有序整合不同領域、不同部門、不同層次的監管力量,有效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
目前,我國的環保職能分割為三大方面:污染防治職能分散在海洋、港務監督、漁政、漁業監督、*環保、*、交通、鐵道、等部門;資源保護職能分散在礦產、林業、農業、水利等部門;綜合調控管理職能分散在發改委、財政、經貿(工信)、國土等部門。
周生賢表示,將加強對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執行國家環境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監督,糾正其執行不到位的行為,特別是糾正地方政府對環境保護的不當干預行為。
在執法力量建設方面,周生賢介紹,將加強環境監察隊伍建設,強化環境監督執法,推進聯合執法、區域執法、交叉執法等執法機制創新,嚴厲打擊企業違法排污行為。在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以及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執法、環境監測預警等領域和方面,制定科學規范的制度,為實行統一監管和提升執法效能提供保障。
據記者了解,環保部將建立陸海統籌的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區域聯動機制,加大區域聯合執法力度,對突出違法行為進行聯合查處。同時建立陸海統籌的污染防治區域聯動機制。
目前,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已陸續建立聯防聯控協作機制。周生賢介紹,其他地方也將結合地理特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污染程度、城市空間分布以及污染物輸送規律,加快建立健全區域協作機制。建立區域監測網絡和應急響應體系,聯合應對重污染天氣。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將促進海洋環境保護與流域污染防治有效銜接,以流域為控制單元,建立流域環境綜合管理模式。